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监管的核心机构,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一贯明确,而 OES 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,自然也处于其监管关注范围内,整体看法可概括为警惕其风险,明确不认可其合法性。
从监管立场来看,人民银行始终强调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。OES 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一样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2017 年七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已明确指出,代币发行融资本质是非法公开融资,OES 币若涉及此类行为,无疑会被纳入整治范畴。人民银行认为,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脱离了国家金融监管体系,容易对金融秩序造成冲击。
在风险警示方面,人民银行多次提醒公众关注虚拟货币带来的多重风险,这一态度同样适用于 OES 币。OES 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炒作决定,缺乏实际价值支撑,价格波动剧烈,可能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。此外,相关交易平台往往不受监管,存在被黑客攻击、平台跑路等安全隐患,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过往诸多虚拟货币诈骗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点,不法分子常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监管漏洞进行非法集资、传销等违法活动,而 OES 币若被用于此类行为,必然会受到人民银行的严厉监管和打击。
人民银行始终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和公众财产安全,对于 OES 币这类虚拟货币,其核心看法是:不认可其货币属性,坚决整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,并持续警示投资者远离虚拟货币交易,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。